首页组织机构党建工作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党纪法规清风中北巡察工作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纪律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2020-09-28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金秋十月即将来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恰逢我校新生开学准备时间,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倡导全校节俭文明过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就我校“两节”期间加强纪律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纪律教育和自查自纠

1.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谈话提醒、专题会议、警示教育等方式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育工作,严明纪律规定大力营造崇尚节俭的节日氛围。

2.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部署,紧密结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中央制止餐饮浪费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党纪[2020]1号文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内容,聚焦以下5类问题,开展纪律教育,严明纪律红线。

1)公务接待、商务宴请、食堂运行中违规公款消费和领导干部大操大办、造成铺张浪费的问题;

2)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接受宴请或旅游安排;

3)“居民小区隐蔽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

4)扶贫、民生领域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铺张浪费,以及教育扶贫中铺张浪费、校舍建设中大搞奢侈浪费的问题;

5)疫情防控及保障复工复产、脱贫攻坚落实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6)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同学会的问题;

7)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中餐饮浪费的问题。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要对照以上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线索应及时报送校纪委。

二、各部门认真履行业务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齐抓共管

1.相关职能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党校办、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应结合部门职责,发挥业务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对经费使用、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方面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纪委办反馈。

2.全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校纪委委员认真落实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制度,督促所联系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开展纪律教育;二级党组织纪检监察专员做好对所在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广大教职工的教育引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切实担负起对本党组织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纪检监察观察员、信息员发挥好“千里眼、顺风耳”作用,做好“两节”期间师生身边微腐败违规违纪问题的反馈。

3.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采取约谈提醒、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疫情防控工作、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执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轻微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校纪委在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对“两节”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对自查自纠工作组织不力,存在问题仍不查不问、隐瞒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351-3922279

举报邮箱:jw@nuc.edu.cn

纪委办公室

2020924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 山西省纪委监委 | 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 中北首页 | 电子政务
版权所有:中共山西省纪委山西省监委驻中北大学纪检监察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政编码:030051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0467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