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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2020-12-28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四风”,营造学校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我校“两节”期间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住“两节”特殊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做好节前教育引导工作。一是通过谈话提醒、运用典型案例(详见附件)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廉政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育工作,强化党员干部党性锤炼,坚定理想信念,打好节日“预防针”;二是结合校纪委发布的《关于做好清风传家、严以治家党员干部家风建设对本学用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做到“纠树并举”;三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纪律红线,全面自查自纠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持续学习、落实“十个严禁”,并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报校纪委。

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等情况;

2.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等问题;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4.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问题;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6.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9.严禁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

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统筹监督力量,做实日常监督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及全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要认真履行自身监督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互动、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日常监督工作。一是各基层党组织在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切实履行好自身监督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两节”期间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党校办、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结合部门职责,对经费使用、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方面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纪委办反馈。三是全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校纪委委员认真落实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制度,督促所联系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开展纪律教育;二级党组织纪检监察专员做好对所在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广大教职工的教育引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切实担负起对本党组织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纪检监察观察员、信息员发挥好“千里眼、顺风耳”作用,做好“两节”期间师生身边微腐败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反馈。四是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深化“三转”,执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采取约谈提醒、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部门将持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对“两节”期间自查自纠工作组织不力,存在问题仍不查不问、隐瞒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以铁的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监督举报电话:0351-3922279

举报邮箱:jw@nuc.edu.cn

 

附件:《山西省纪委监委元旦节前公开曝光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中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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