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介绍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宣教园地  服务指南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1年清明期间严明廉洁纪律的通知
2021-03-29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清明将至,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纪律,不组织或参与群体性聚集祭扫活动;

2.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个人的钱物;

3.严禁借清明祭祀之机,出入“一张桌”等私人会所性质场所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4.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或服务对象车辆从事私人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交通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清明祭扫安排,加强教育提醒,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认真落实学校关于清明节值班值守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积极响应,倡导网上祭祀、“云追思”等缅怀先烈、追思先人形式,以自身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群众树立文明礼葬的时代新风。

学校公车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落实清明期间公车管理、监督责任做好清明节期间公车封停情况报备。

三、严格监督检查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在清明期间通过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坚决纠治疫情防控工作和清明期间的四风问题,畅通、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电话:0351-3922279

举报邮箱:jw@nuc.edu.cn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1年3月29日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中北首页 | 电子政务 | 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 |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版权所有:中北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政编码:030051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0467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