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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法规政策规定精神问答(2021年第1期)
2021-03-30   审核人:

为了聚焦主责主业,便于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党纪法规政策规定精神,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机制,提供政策指导及咨询,经研究,从2021年3月起,每月集中通过“一问一答”方式,分类别、分专题进行解答。本期专题为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问: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如何报备?

答:实行分级管理报告制度。处级干部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科级及以下人员向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报告。

2问:婚丧嫁娶都什么时间报备?

答:结婚喜庆事宜应提前7天报告;丧葬事宜可先口头报告,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3问:操办婚丧嫁娶宴请规模人数是多少?

答:根据山西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婚丧嫁娶宴请范围和规模,宴请招待一般不得超过15桌(150人)。严禁分批次、多地点或“化整为零”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4问:婚丧嫁娶参加范围和礼金有何规定?

答:严禁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单位或个人参加,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等财物;严禁接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等;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问:如违反婚丧嫁娶有关规定,如何问责?

答: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构除对其本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外,还要追究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问: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参加会议等,能否借机、变道旅游等?

答:经审批后的公务外出培训、参加会议、考察调研等活动,应严格执行审批的往返路线,严禁公款旅游和借公务差旅之机变道变相旅游。确因工作需要须临时改变行程的,必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请示审批同意,返回后还需附写书面情况说明。

7问:处级领导干部兼职有何要求?

答:处级领导干部经校党委审批,可以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的兼职报酬,应当全额上缴校财务处,由学校视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8问:公务接待用餐陪餐人数怎么规定的?

答:公务接待要严格控制陪同就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本问答旨在明纪释纪,务请遵守落实。欢迎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就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等遇到或关注、关切的有关党纪法规、纪检监察、监督执纪执法等问题,以邮件(jw@nuc.edu.cn)或来电(3924919)等方式,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进行提问,我们将组织进行专题解答。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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