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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3-12-25   审核人:

党纪〔2013〕1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机关各部门:

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根据省纪委通知精神,切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确保全校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文明的节日,现就“两节”期间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和《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二、贯彻中央精神,认真执行厉行节约规定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指示精神,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生病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不在此限);严禁各单位利用公款搞团拜、聚餐活动;不准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滥发奖金和实物,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削减不必要的开支;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进私人会所。

三、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严格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并结合各单位实际狠抓落实。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将按照校党委和行政的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特别是有禁不止、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电话:3922279

电子邮箱:jw@nuc.edu.cn

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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