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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职责

发布时间:2021-04-08阅读数: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下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其中综合室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日常办公管理、会务安排、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综合事务;

2、负责收文、发文处理及新闻宣传报道等文字材料工作;

3、负责周报、月报、季报等工作;

4、负责日常学习、培训等工作;

5、负责印章管理及用印审批等;

6、负责日常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协助开展调查研究,精准研判政治生态工作;

8、负责案件审理工作;

9、负责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工作;

10、完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