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组织机构党建工作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党纪法规清风中北巡察工作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指南>>正文
纪委办限时办结承诺
2019-07-22   审核人:

1、受理来电来访、举报申诉等事项时,按照《山西省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文件规定的时限办理。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在收到问题线索的3个工作日内与举报人联系反馈;举报事项处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2、领导交办、批办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规定时限办理,没有明确时限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办、批办领导报告,重要事项应及时报告办理的进展情况。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 山西省纪委监委 | 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 中北首页 | 电子政务
版权所有:中共山西省纪委山西省监委驻中北大学纪检监察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政编码:030051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0467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