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前来咨询、办理事项的人员,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认真审查提交的有关材料,并一次性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时限、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内容,如不予办理,应耐心说明原因和依据。
2、对非本岗位业务范围的咨询和举报,首问责任人应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电话联系或亲自引领其前往经办人处。
3、经办人临时不在或者不能及时处理,首问责任人应先接收相关资料、文件,做好记录并及时移交给经办人员;接打来电应将经办人以及联系电话告知来电人员。
4、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承办部门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