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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2)(党发【2021】12号)
发布时间:2021-04-0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更好地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教育部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及《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相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坚持“严”的主基调,围绕“四个落实”、重点突出“三个聚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扎实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创建“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通过不断努力,在实践中总结,在探索中完善,使巡察工作科学规范、扎实有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1.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持政治巡察的职能定位。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营造基层党委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高质量完成全覆盖任务。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分批推进,一届任期全覆盖”的步骤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实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覆盖,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全覆盖。

 3.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以常规巡察为主要方式,以专项巡察为辅助方式,灵活机动开展巡察。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多渠道、全方位了解情况。加强分析研判,透过现象看本质,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形成有效震慑。

 4.强化成果运用。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健全、督办有力、问责严肃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体系。把用好巡察成果作为有效发挥巡察监督作用的关键,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充分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5.发挥巡察监督合力。学校各有关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在巡察前问题准备、巡察中力量支持、巡察后问题办理和整改督查上齐抓共管,做到情况互通、步调协同、成果共用,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其他监督形式有机结合。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各司其职。巡察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党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巡察组负责具体巡察,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应如实汇报而未如实汇报是渎职的观念,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发挥标本兼治的作用。

 3.坚持事实求是,依规依纪。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反映问题。严格把握政策,严格区分巡察和纪检监察的界限,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提高依规依纪水平。

 4.坚持依靠师生,发扬民主。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结合,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推动问题解决,赢得师生的支持和信任。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三个聚焦”

 深化政治巡察要把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二级单位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本单位改革和发展。

 1.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学校党委决议落实情况。看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是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是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密结合实际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是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是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否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以及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是否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是否落实中央关于教材建设的精神,强化教材管理;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是否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看是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看是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存在顶风违纪行为;是否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出台制度决策“依葫芦画瓢”、搞“材料美化”等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存在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履责”变“推责”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是否存在违规兼职取酬、与民争利、侵害教职员工利益等问题。是否坚持高标准、守底线,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是否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是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检查基层党组织是否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是否按规定开展民主生活会,是否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否定期召开党内学习;检查基层党组织是否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是否按规定组织好“三会一课”以及各类党内学习、培训,是否严格按规定开展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否按规定缴纳使用党费等,是否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各项制度,严把入口关是否注意在优秀教师特别是学术带头人中发展党员;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桉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二)多举措完成巡察任务

 1.常规巡察。学校巡察对象为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及党政机关各部门。学校党委原则上每年安排不少于2轮巡察,除先期试点选取2-4个二级党组织外,每轮一般巡察4-6个二级党组织,确保规划年限内完成对二级单位党组织的巡察任务。

 2.专项巡察。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事项安排,研究确定专项巡察任务,适时开展学校重点领域专项巡察。

 3.机动式巡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推进改革不力等问题,灵活选定巡察对象,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覆盖。

 4.巡察“回头看”。根据工作需要,可对部分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既检查巡察整改情况,又发现新问题,巩固全覆盖成果,形成持续震慑,体现巡察监督的坚韧性和严肃性。

 在规划年限内安排5轮左右巡察,常规巡察一般进驻时间为2周左右,视具体情况可适当调整;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一般1周左右;根据工作需要,可总结性开展“回头看”检查。

(三)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巡察监督成效的关键在整改。要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督查督办、严肃问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落实责任。被巡察单位党委担负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予以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切实发挥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的作用。

 2.完善机制。建立学校党委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制度,推动解决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健全巡察发现问题通报制度,推动学校各单位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抓早抓小;完善巡察问题线索移交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将问题线索分类移交学校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巡察成果全方位、多层次共享运用机制,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以及开展工作、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使巡察成果落实落地。

 3.督查督办。加强跟踪督办、转办事项等台账管理和情况统计分析,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加大巡察整改回访检查工作力度,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抓实整改。

(四)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

 1.制定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制定完善《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和《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规程》,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

 2.加强巡察工作理论研究。遵循党的建设工作规律、巡察监督工作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加强对巡察工作中具有普遍性问题的研究,总结推广巡察实践中的经验,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推动巡察工作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五)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

 巡察工作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巡察人员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建设一支让党放心、师生信赖的高素质巡察工作队伍。

 1.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强化政治把关,突出政治标准,按照“一次一授权”原则,选优配强巡察组长。完善巡察工作人才库,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参加巡察工作。探索建立巡察人员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培养骨干力量,增强队伍生机活力。加强巡察队伍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巡察组成员要增强政治觉悟、政治定力和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自觉加强学习,熟悉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要始终做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要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听取师生意见、了解一线情况。建立完善巡察骨干定期学习研讨和全员岗前培训制度,提高巡察组成员专业水平,把巡察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2.严格巡察人员监督管理。严守巡察工作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程序办事,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强化组长负责制,落实“一岗双责”。严肃查处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建立完善巡察人员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对巡察工作质量、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情况进行评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学校党委对巡察工作领导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巡察工作的统筹和领导,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研究处理巡察工作重大问题事项。

(二)强化工作机制

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加强巡中支持配合,强化巡后成果运用,整合监督资源,发挥监督合力;加强综合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开展巡察工作调查研究,及时总结交流情况。被巡察单位党委积极配合支持巡察工作。

(三)严肃问责追责

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不支持、不配合,干扰、阻挠或在巡察整改中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

    按照规定及时发布巡察工作信息,曝光巡察发现和推动解决的典型问题,做好巡察反馈和巡察整改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师生知晓度,教育引导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营造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和支持巡察工作的浓厚氛围,确实增强巡察影响力和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