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肃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
1.不得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物,不得收送各类礼品、礼金或通过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等变相收送礼品、礼金;
2.不得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等;
3.严禁违规吃喝,特别是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及“舌尖上的浪费”;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5.严禁使用公车进行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管理或服务对象车辆从事私人活动;
6.严禁在节日期间擅自脱离值守岗位。
二、履行主体责任,倡导廉洁新风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三个务必”要求,做到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坚持纠树并举、激浊扬清,通过开展节前教育等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再提醒、再教育,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学校公车管理单位要切实执行公车管理制度,落实落细公车管理规定,做好公车封停情况报备和自查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和易发多发的顽瘴痼疾,加强监督检查,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强有力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12388
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
校纪委
2023.04.28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