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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中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联系基层制度》的通知
2017-09-06   审核人:

中国共产党

中北大学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中共中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员联系基层制度的通知

 

各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机关各部门:

《中共中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联系基层制度》已经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

 

中共中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员联系基层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党纪〔2015〕2号),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沟通联系、督促检查与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纪委委员在校党委和校纪委的领导下,开展联系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工作。

第二条 职能部门、基层单位是指学校党政机关各部门、群团组织、各学院、直附属机构等(以下简称联系单位)。

第三条 纪委委员通过联系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及时掌握和反馈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各单位党组织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第四条 纪委委员联系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了解联系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定、决议情况,协助校纪委巡查联系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校纪校规的情况。

(二)指导、督促、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包括纠正“四风”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廉政风险防控情况、政治纪律规范情况、重大事项报备情况、查纠违纪违规问题等情况。

(三)列席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与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活动,听取联系单位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向纪委或联系单位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

(四)及时向纪委报告联系单位党风廉政重要情况和问题,协助纪委办理联系单位的各类举报,参与组织廉洁提醒工作,开展有关纪律审查工作。

(五)校党委或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联系单位要主动配合纪委委员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与联系本部门、单位的纪委委员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及时通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第六条 工作形式与要求

(一)工作点评。联系单位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送联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纪委委员要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提出点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连同联系单位工作总结与计划一并交校纪委。

(二)听取汇报。纪委委员每年至少听取一次联系单位工作汇报并提出建议意见。联系单位向纪委委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以采取会议、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

(三)参与会议活动。纪委委员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所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会议或活动。联系单位邀请纪委委员参加本单位的活动或会议,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

(四)参与纪律审查工作。协助校纪委对联系单位开展信访办理、案件查办、谈话提醒以及专项监察、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 纪委委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参加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培训,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等会议精神,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部署,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八条 纪委委员在联系工作中应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依纪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联系单位教职员工监督。

第九条 纪委委员在联系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校纪委报告;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应经过校纪委集体研究或校纪委主要领导批复后进行。

第十条 校纪委在对联系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追责问责时,要充分听取联系单位纪委委员的意见。

第十一条 纪委委员分工联系单位的确定由校纪委研究公布,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中共中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分工一览表


 

附件                    

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分工一览表

 

姓名 

职务

联系基层党组织

备注

王瑞芬

校纪委书记

机关第二直属党支部、机关第三直属党支部、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

3

郑智贞

校纪委副书记

纪委办主任、监察处处长

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国防教育学院(后备军官教育学院、武装部)党委、工程训练中心党总支

3

王召巴

信息商务学院院长

机关第一直属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2

王  琳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机关第四直属党支部、校医院直属党支部

2

尹建平

学生工作部(处)长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体育学院党委、软件学院党委

3

石薛桥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党委

2

李运芝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朔州校区党委、后勤党总支、信息商务学院党委

3

吴淑琴

教师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党委

2

孟建新

审计处处长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党委、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党委

2

胡双启

研究生院院长

仪器与电子学院党委、图书馆(档案馆)直属党支部

2

桂志国

科学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综合与成果处处长

大数据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党委

2

原彦飞

基本建设处处长

理学院党委、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艺术学院党委

3

郭书杰

大数据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研究生院党总支、光电厂直属党支部、附属学校直属党支部

3


   

   

 

 

 

 

 

 

 

 

 

 

 

 

 

 

 

 

 

 

中北大学党办                           2017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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