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下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其中,第二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线索处置工作,做好信访举报类问题线索及巡视巡察、司法、审计等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的研判、核查、处置工作;
2、负责谈话函询工作,做好谈话方案、工作预案、处置建议以及程序报批手续等工作;
3、负责初步核实工作,做好初核方案、安全预案、处置建议以及审批手续等工作;
4、负责审查调查工作,做好审查调查方案、安全预案、处置建议、材料归档、移送审理以及审批手续等工作;
5、负责落实处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做好分析研判总结工作;
6、负责谈话室的管理工作,做好谈话室的软硬件维护、录像材料管理以及启用谈话室审批手续等工作;
7、负责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做好接收、研判、办理、存档等工作;
8、做好与地方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的审查调查联动对接工作;
9、完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