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下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其中第一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政治监督检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等;
2、负责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3、负责接收重要事项报备及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
4、负责廉政风险防控深度挖掘工作;
5、负责开展廉政约谈及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的督促、汇总等工作;
6、负责处级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建档及管理等工作;
7、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及责任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
8、负责纪检监察观察员、信息员等兼职队伍的培训、管理、考核及报送信息的处理等工作;
9、负责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治理等工作;
10、负责提出有关监督监察建议等工作;
11、完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