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下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其中综合室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日常办公管理、会务安排、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综合事务;
2、负责收文、发文处理及新闻宣传报道等文字材料工作;
3、负责周报、月报、季报等工作;
4、负责日常学习、培训等工作;
5、负责印章管理及用印审批等;
6、负责日常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协助开展调查研究,精准研判政治生态工作;
8、负责案件审理工作;
9、负责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工作;
10、完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