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在阳光下进行,特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研究生院要加强对各学院招生程序、复试过程的规范性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招生办法执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调剂、复试、录取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校纪委委员应及时关注联系学院,加强对联系单位工作指导,督促联系招生单位强化纪律意识,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及时纠正监督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处理。
各学院纪检监察专员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程监督本学院的招生工作,及时关注本学院师生员工在招生过程中遵规守纪情况,对不符合程序和规定的做法,影响招生公平性的现象及时纠正,主动接受“联系纪委委员”工作指导与监督。
各学院纪检监察观察员、信息员应从自己工作角度出发,发现并及时反馈招生工作中侵害师生利益的微腐败行为。
校纪委将随机对招生工作进行抽查监督,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制止。同时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 3922279
电子邮箱 jw@n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