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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8-04-28   审核人:

全校各单位:
    2018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按照晋驻教纪函【2018】32号文件要求,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加强全校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6月21日。
    二、检查内容
    针对五一、端午“两节”容易出现的“四风”反弹问题及隐形变异新动向,紧紧围绕省委就加强作风建设的专门指示和要求及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重点检查以下八个方面内容:
    1.违规发放或者变相发放津贴、补贴;
    2.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3.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4.违规使用办公用房;
    5.违规公款吃喝转入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等隐蔽场所;
    6.接受私营企业在高档小区内安排的规避监督的聚餐活动;
    7.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8.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重点发现流于形式、走过场、不严不实的问题。
    三、具体措施
    校纪委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监督检查期间,继续开展对全校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的廉政约谈,层层约谈提醒、层层明晰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教育、帮助和提醒广大干部端正认识,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做到廉政勤政;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展开专题自查,深挖细查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行为,发挥联动协作优势,合力围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在“五一”和“端午”期间,在全校范围内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开展工作:
    1.自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情况及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在五一、端午“两节”后的5月5日和6月21日之前报纪委办。
    2.监督检查。校纪委将对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促进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进行抽查暗访,查纠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举报受理。校纪委在两节期间将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各类举报。同时,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处理和回应群众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举报电话:0351-3922279、举报邮箱jw@nuc.edu.cn
    四、责任分工
    各单位按照职责要求抓好落实。有关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1. 各单位负责宣传教育,强化舆论监督。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时间节点向校纪委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及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 纪委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监察,开展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单位上报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监督检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落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把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管出习惯、化风成俗。
    2.实行责任分工。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纪委办要落实督察责任,及时处理并上报监督检查情况和线索处置情况。
    3.加强监督问责。强化执纪监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报一起,绝不姑息;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纪委办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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