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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12-29   审核人:

  全校各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加强全校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晋纪通【2018】15号文件和晋驻教纪函【2018】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12日。

二、检查内容

结合元旦春节两个节点,重点对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四风”问题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三、具体措施

本次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单位自查。各单位要把“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记录和台账。自查自纠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分别于1月21日和2月11日前报纪委办。

2.学校抽查。校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举报、随机抽查、查阅账目等方式,对各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举报受理。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同时,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处理和回应群众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举报电话:0351-3922279;举报邮箱jw@nuc.edu.cn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监督检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积极主动落实通知要求,用良好的作风推动和保障监督检查实效。

2.发现问题线索,建立整改台帐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围绕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3.严格执纪监督,严肃追责问责

强化执纪监督,对问题线索不查不问、隐瞒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等。

                                                     纪委办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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