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党委:
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更多优秀在校大学生不断充实到我校纪检监察信息员队伍中,参与廉洁校园的建设,助力校纪委有效开展日常监督。现就本年度纪检监察信息员选拔、调整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学院(校区)纪检监察信息员实行动态管理,学院(校区)党委需根据现有纪检监察信息员履职情况以及本年度信息员实习、毕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及时调整,确保每名信息员均能在一年任期内有效履职,保障学院(校区)信息员队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调整时间:
2019年6月5日前完成。
三、人数设置
调整后,各学院(校区)确保有研究生纪检监察信息员1名;本科生纪检监察信息员1-4名。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校区)党委认真做好本届纪检监察信息员的选拔、调整工作,择优选拔信息员。纪检监察信息员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在各学院(校区)设置纪检监察观察员和信息员的通知》党纪〔2017〕12号文件执行,信息员人数设置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届信息员调整工作,调整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新调整的纪检监察信息员审批备案表,报送校纪委办(监察处)备案,电子稿发至56156840@qq.com;
2.加强信息员管理。各学院(校区)党委应指导建立本学院(校区)纪检监察信息员工作小组,并确定小组长。
学院(校区)纪检监察信息员小组组长主要负责:
(1)本学院(校区)纪检监察信息员日常事务的管理;
(2)组织本学院(校区)纪检监察信息员开展日常反馈、上报等工作;
(3)协助学院(校区)党委及校纪委办做好对反馈事项及处理结果的相关统计、汇总、记录等;
(4)协助校纪委完成相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5)做好对新调整信息员的传、帮、带。
3.加强信息员业务工作的培训。调整结束后纪委办及时开展新一届纪检监察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纪委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