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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纪委落实《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的几点要求
2019-07-09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近日,按照省纪委监委办公厅转发《关于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就我校贯彻落实以上工作意见,推动意见落实,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坚持问题导向,规范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素养水平与能力,切实推动学校广大干部真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成为习惯。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落实两个责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会贯通到日常工作中。校纪委将针对国有资产、后勤管理、教务财务、科研基建、干部选任、人事招聘、职称评聘、评奖评优等校内廉政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充分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不断提高事前监督实效;下一步,要求全校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落实重大事项网上报备制度,切实做到责任可查可追溯;继续强化执纪问责,聚焦师生身边“微腐败”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升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督查督办,推进制度落实。
    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有制度严格落实,保持制度生命力。按照《中北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中北大学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监督方案》、《中北大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务求实效,不流于形式,协助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好“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成果。 
    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四个一”工作制度和我校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规范办案程序,依规依纪依法、按照省纪委监委办案质量、队伍建设质量“双提高”及纪检监察干部落实“五个过硬”要求,提升办案能力水平,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文明安全高效办案,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通过案件查办,坚持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指导思想,重视实现案件办理的思想教育、警戒震慑、强化意识、解决问题、完善工作的综合功能,实现案件查处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积极探索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三、积聚各方智慧,服务学校生态。 
    积极动员全校纪检监察队伍主动深入基层和工作一线,了解基层政治生态的动态变化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开展《高校纪委日常监督体系建设研究》、《发挥内部巡察对净化高校政治生态的作用研究》纪检监察专题研究;探索调研工作新思路,拓宽调研视野,积聚各方智慧,关注校园生态,组织各基层党组织申报并开展校内廉政课题研究,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动员广大教职员工主动关注校园政治生态,参与廉政课题研究,推动校园风气持续好转,将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履职能力,持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实效,服务学校政治生态建设。
    四、结合主题教育,精准整治“四风”
    结合校党委下学期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精准整治“四风”问题。目前,已为各二级党组织发放了《漫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了《公职人员廉政教育手册》。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领班子成员充分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好,把对全体党员和广大教职工的纪律教育、廉政廉洁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实抓细。不断创新学习教育方法形式,切实用好“两个学习材料”,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自警自醒,自查自纠,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自我约束,提升品德修养,推动我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发挥头雁效应,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助力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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