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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规定
2019-12-25   审核人:

1.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烟花爆竹等情况;

2. 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等问题;

3.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4. 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问题;

5.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6. 严禁违规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特别是“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问题;

7.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9. 严禁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问题;

10. 严禁在扶贫工作中搞摘帽庆祝、拍摄专题片,摆放、品尝、收送扶贫产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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