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元旦、春节前夕,省纪委监察厅发出通知,制定重申“五个严禁”,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坚决防止各种奢侈浪费和不廉洁行为。 “五个严禁”是:一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四是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和组织、参与任何赌博活动;五是严禁借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同时要求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和节庆剪彩。在安排和组织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和活动时,要求讲求效果,提高效率,控制规模,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以举办节日活动为由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转移费用负担。到基层检查、考核和慰问要轻车简从,注重实效,不得扰民。 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纪政纪观念和廉洁过节意识。要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防患于未然。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特别是要坚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抵制挥霍浪费等不良风气,切实把精力放到全面落实今年工作任务、认真谋划明年工作安排上,集中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聚精会神地抓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的落实,过一个文明、俭朴的节日,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为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
来源:山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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