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继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树立廉洁、文明、节俭新风尚,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夯实主体责任,明确纪律要求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落实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以过节为契机,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监督提醒。各级“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2.严禁借祭祀扫墓之机进行公款旅游;
3.严禁借节日之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财物;
4.严禁使用公款购买私人祭扫物品;
5.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祀、踏青游玩等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车辆从事私人活动。学校公车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公车管理制度,履行清明期间公车管理责任,并做好公车封停情况报备;
6.节日期间,教职工外出要落实报备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值守。
二、发挥监督合力,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后勤管理部等部门要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财务报销、审计监督等方面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进行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驻中北大学纪检监察组报告。
驻中北大学纪检监察组将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适时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四风”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问题。对于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
举报电话:0351-12388
网上举报:http://shanxi.12388.gov.cn/
驻中北大学纪检监察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