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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监察委员会驻中北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职责
2022-04-06   审核人: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中北大学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校纪委合署办公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行使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主要职责有: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

2、履行监察职能学校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3、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招聘、职称评聘、基建后勤、物资采购、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4、对监察对象开展廉政教育,加强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5、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对监察对象的信访、检举、控告等,负责调查处置学校监察对象的职务违法案件按照法定程序作出相应的政务处分涉嫌职务犯罪的,按管辖规定和程序移交有关部门;

6、提出监察建议或问责建议;

7、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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