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坚持不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积累了新经验。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一是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依然多发;二是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现象严重;三是土地和矿产资源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四是监管薄弱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五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屡禁不止。综合起来看,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是,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关于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强调了六点。
第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第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
第五,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
第六,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
第二部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全党同志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他说,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关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解决了大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在实际工作尤其是基层工作和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群众观念淡薄;二是决策脱离实际;三是作风不扎实;四是违法违规问题严重;五是以权谋私现象多发。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全党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二是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三是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四是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五是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六是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第三部分,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
一是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中去。二是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中去。 三是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去。
胡锦涛总书记最后强调,要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为契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自觉把反腐倡廉纳入党委和政府总体工作之中,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科学分解责任,严格绩效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