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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校纪工委书记史富泉同志报告摘要
2008-05-23   审核人:

2008年2月26日,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金道铭到会看望了大家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省纪委副书记李正印、省教育厅李东福厅长,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省高校纪工委书记史富泉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全面总结了我省2007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了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省高校纪工委书记史富泉同志做了2008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暨纪检监察工作报告。报告分为两个大部分:第一部分是2007年主要工作情况;第二部分是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2007年主要工作情况

在讲话中,史富泉书记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省纪委、教育部、省监察厅给予了强有力的领导。2007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金道铭同志先后三次到高校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长田淑兰同志也深入我省检查指导工作。全省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工作有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了教育、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全省29所高校领导班子、227名校级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考核;对高校近几年的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核查;加大对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力度;抓了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落实。

二是查办案件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厅纪检监察室和高校纪工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74件 (次),同比增加20%。上级批转各市要结果的192件,已办结163件,要结果件数和办结件数之多都是从来没有过的。同时,立查案件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去年高校系统查结案件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除名2人,行政记大过、行政警告23人。查处发生在教材、教辅以及代收服务性费用中的商业受贿案件112起,涉及金额473.6万元,查结的案件数和处理的违纪人员数是十年来最多的一年。

三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取得了新的进展。经过一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在24个社会经济管理部门中的排序由2006年的第16位向前移了8位。同时,把教育乱收费作为重中之重来抓。2007年,省厅受理反映教育乱收费的信件248件(次),其中省、部、厅批转各市要结果、要情况的152件(次)。全年各有关部门查处教育乱收费1791万元,清退1060万元,给予163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撤职8人。

四是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围绕中心任务,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依法办学和规范收费的监察,进一步抓了高校招生的执法监察,完善了“阳光工程”制度化。查处违纪考生261人,行政复议17起,解决信访难题8个,有力保障了招生录取工作的平稳进行。

五是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推进了源头治理工作。全省教育系统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和修订了一批规章制度。

最后,史富泉书记讲到:我省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主要体现为:1、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还不够高。2、党风廉政教育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3、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明显进步,但有章不循的现象仍很突出,个别学校主要领导干部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违规操作决定重大事项的问题仍时有发生。4、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出现新的特点,隐蔽性增强,办案难度增大,对加强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能力提出更高要求。5、治理教育乱收费由重在治标转入重在治本新的阶段,但巩固现有成果及解决深层次矛盾的任务仍很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

史富泉书记在部署今年工作任务中指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完成好今年的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首先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史富泉书记引用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在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三次指出教育领域的问题。他在谈到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来改变时指出:“高校、医院等单位案件呈多发态势”。在谈到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时指出“有些原来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部门和单位也很可能成为案件多发地带。在谈到要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刺益的不正之风时指出,要“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同时引用了中纪委贺国强书记以及省、部领导同志针对教育系统的讲话,这些讲话充分说明了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关注,说明了教育系统面临的反腐倡廉的形势是十分严峻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结合目前的形式,史富泉书记提出2008年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部有关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全面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保证我省教育战线“八大工程”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明政治纪律,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政治保证。

(2)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案件查办的重点对象是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查办的重点内容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严厉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要严肃查办建设工程、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领域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要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尤其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案件;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财务纪律案件,加大责任迫究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依法惩处行贿和受贿行为,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的现象。

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增强突破重要复杂案件的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完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保障检举控告渠道畅通。要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要加大对案件查处的督办力度,继续坚持交叉办案的有效做法。

(3)认真开展制度完善年活动,扎实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要作用,是反腐倡廉、规范管理的治本之策。教育部要求要把2008年作为教育系统制度完善年。一是要编制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目录,也就是说不论哪方面的工作凡是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制定的制度,我们首先拿出目录,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各高校在具体量化方面可以有差别,但就制度而言不能有空缺。二是系统地梳理已有制度,该修订的修订,该完善的完善,以适应当前的实际,并要汇编成册。制度建设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由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负责。

要加大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今年要对各学校开展制度完善年、执行“三重一大”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4)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岗位及人员的监督工作。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关键岗位是干部任用、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招生、校办产业等部门。要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免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积极推行党务公开;继续深化教育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关部门编制公开目录,完善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并不是要把干部的手脚束缚起来,也不是要把干部弄得谨小慎微、畏首畏尾,而是要让干部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开创工作新局面。要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5)切实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我们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继续坚持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方法,力争取得新的成绩。行风建设的重点是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6)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以懂法守法为重点,加强对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育。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宣传、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要运用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教育,力求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等市场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高校在职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行为进行清理,落实教育部若干高校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从业行为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7)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教育厅提出的“八大工程”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对各级各类学校重点抓好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特别是收费行为的问题。继续推动实施招生、收费等“阳光工程”,深入开展高校招生监察,进一步加大对各类特殊招生工作的监察力度。省属高校要在今年内全部完成内部监察工作基本规章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的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

(8)切实加强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加强干部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

各级党委、行政部门要加强和改进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一定要明确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责任重大。我们要再接再厉,为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保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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