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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05-23   审核人:

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东福

(2008年2月26日)

同志们:

刚才,史富泉同志回顾总结了2007年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对2008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这些意见,是经教育厅党组研究讨论同意的,请大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省委、省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去年金道铭书记先后三次深入高校视察指导工作。教育厅党组也非常重视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一手抓事业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厅党组每年都要召开多次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工作中把事业发展和党风廉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从严治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呈现出不少新的特征。一是当前教育的基本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对于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和供给不足的矛盾,教育改革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难以在短期内有效解决,由此引发的择校热和乱收费等问题,如果引导不好,处理不好,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教育的不满,也容易引发腐败现象。三是随着教育规模的扩大,高等学校与社会经济往来不断增多,资金来源渠道也比过去要多,在学校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如果不严格管理,也极易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出现一些案件多发的新领域,高校、医院等单位案件呈多发态势。”他强调,“如果不加强管理和监督,有些原来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部门和单位也很可能成为案件多发地带。”

二、扎实做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

根据教育部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暨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的实际,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坚定不移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决纠正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做法。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推进全省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围绕重点环节抓好监督检查

第三,要加强对学校财务、基建、采购、校办企业、独立学院等问题多发并发部位的监督检查。要严格规范各类招投标工作,重点加强对基建维修项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教材、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要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认真清理纠正违规收受回扣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要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科研经费的审计力度,确保科研资金的规范使用。

第四,要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及家长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的人和事。

第五,要切实抓好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公开透明是防止发生问题、预防腐败现象产生的有效方法。所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政务、校务能公开的要全部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三)深入推进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要结合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突出问题,形成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度,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办法。在制度建设中,要坚持抓重点、抓热点、抓薄弱环节。抓重点,就是抓领导班子的决策机制建设,抓领导干部行政行为的规范,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抓热点,就是抓项目审批,基建和物资采购,人、财、物管理要害部门,招生收费等与民生密切相关事项的制度建设。抓薄弱环节,就是抓管理上容易忽视的部门和环节。要认真坚持落实好以往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对已有的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在做细、做实、做深、做具体上下功夫,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反腐倡廉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制度建设就保障到哪里。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与作风建设

作风就是形象,总体上看,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作风是比较好的,保证了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但也有个别领导干部作风不符合勤政廉政要求,还存在心态浮躁、热衷应酬、不节俭、不廉洁、为师生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必须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在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和遵守各项禁止性规定和要求,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要讲政治,讲奉献,讲党性,讲水平,讲团结,把心思凝聚在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在办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把本领用到促发展上,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建立预防与惩治并举的机制

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更加注重预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对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育。另一方面,要坚决惩治腐败。惩治有力,才能教育提醒干部,才能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要严厉查处溢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厉查赴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通过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形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为反腐倡廉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反腐倡廉建设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校党委要以实际行动推动全省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本校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亲自解决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都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既要加快发展,又要风清气正。

二是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坚持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违法违纪案件屡屡发生,不正之风得不到纠正的部门和学校,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是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力度。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经常听取汇报,及时予以指导,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政治上严格要求、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关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金道铭书记在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提出的重视高等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工作,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及时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战线上来,同时要注意把纪检监察机关的优秀干部交流到其他部门的重要岗位上去。

四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谨细致,求真务实,严于律己,敢于奉献,不断提高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同志们,反腐倡廉,任重道远。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上新水平,为实现全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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