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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北大学廉政教育研究与实践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1-09-13   审核人: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创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廉政理论与研究水平,我校纪委分别于2019年10月和12月进行了2019年度廉政教育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和立项工作。

   根据《中北大学廉政教育研究与实践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现启动2019年度廉政教育研究与实践课题中期检查工作。


   一、 中期检查范围

   经中北大学廉政教育研究与实践课题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立项的16项课题(见附件1:2019年度中北大学廉政教育研究与实践课题中期检查课题名单)。

   二、 中期检查内容

   1、本次中期检查以书面形式进行,围绕课题组织实施和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的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展开,主要检查课题阶段性成果是否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且是否标明“2019年度中北大学廉政教育研究与实践课题”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见附件2:2019年度中北大学廉政教育研究与实践课题中期检查表)

   2、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形式:中期研究报告(8000字/篇)、发表论文等。

   3、课题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等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进展情况和鉴定结项的重要依据。凡出现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经费使用严重违规等情况的项目,将视情况做出调整资助计划或终止研究等处理。

   三、 中期检查要求

   1、中期检查工作对于加强课题过程管理,提高课题完成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逐项了解课题进展情况,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课题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并准确填写《2019年度中北大学廉政教育研究与实践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

   2、获准立项的课题要按期进行结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可提交延期申请且只可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见   附件4:2019年度中北大学廉政教育研究与实践课题延期申请审批表)

   3、所有立项课题实行动态管理,且应在2021年1月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完成后,根据课题完成情况,确定后期资助的课题以及资助金额。

   四、 材料时限要求

   各立项课题组于2020年9月20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1、课题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文件以“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命名;发表在期刊上的,注明发表期刊(采纳单位);

   2、提交附件2和附件3,有重大变更的提交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均U盘携带至德怀楼502室。

联系电话:3922279

联系人:李佳婧



纪委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附件【附件4:2019年度中北大学廉政教育研究与实践课题重大事项变更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19年度中北大学廉政教育研究与实践课题中期检查课题名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9年度中北大学廉政教育研究与实践课题申请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9年度中北大学廉政教育研究与实践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一览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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