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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2021-10-25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支部、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省纪委监委对部分基层单位公务接待情况抽查发现,当前在公务接待方面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较为突出。为了贯彻落实省纪委工作要求,遏制已经发现的突出问题,现就督促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一、    组织专题学习,开展自查自纠

全校各单位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集中学习等形式,全面系统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中北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修订)》等制度规定,重申纪律要求,落实公函制度,规范接待餐和住宿标准,严格陪餐人数,防止倾向性问题成风成势,确保制度要求有效执行。

要求全校各单位对公务接待和外出接受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梳理自查,对于未按规定标准报销接待餐费、住宿费,陪餐人数超标等问题自查自纠,规范审批程序。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超标准接待和陪餐人数超标情况进行整改。

二、    强化督促落实,形成监督合力

校纪委委员落实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制度,督促所联系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自查自纠;纪检委员应切实担负起对本党组织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党办校办、财务处、审计处要落实职能监督责任,督促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校纪委反馈,确保公务接待制度健康运行。

三、    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强化跟进监督,通过抽查检查、突击查访等方式,及时发现、查处借公务之机,违规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的典型问题,对于失职失责、管理混乱导致问题反复发生的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并适时予以通报曝光。对于自查自纠走过场、流于形式、发现问题不纠正不整改,以及自查自纠后又发生的问题,将严肃处理。

 

                        中北大学纪委监委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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