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树立廉洁、文明、节俭新风尚,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守牢底线红线
1.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2.严禁借祭祀扫墓之机公款旅游;
3..严禁借节日之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财物;
4.严禁用公款购买私人祭扫物品;
5.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祀、踏青游玩等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或服务对象车辆从事私人活动。
二、强化作风建设,积极担当尽责
各基层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通过开展警示教育、集体谈话等有效方式向党员干部再提醒、再教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全校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推行网上祭祀、“云追思”等形式,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群众,树立祭祀扫墓新风尚。
公车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落实公车管理责任,做好清明节公车封停情况报备。清明节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
三、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形式,主动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举报电话:12388
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
校纪委
202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