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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处级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的通知
2021-09-23   审核人:

中国共产党

中北大学委员会文件

 

                                                党纪〔2018〕19号                               

    

   关于建立处级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原则

坚持依纪依法、真实准确、规范安全,一人一档、专人管理、动态更新的原则建立,并加强管理。

二、建档对象

本次建档对象为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后逐批逐级建立,实现全覆盖。

三、建档内容

(一)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家庭收入情况、房产情况、股票、基金、个人出国(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以及配偶、子女从业、居住、求学(含国〈境〉外)、投资等情况;

(三)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

(四)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情况,包括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第一种形态实施情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等情况;

(五)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受处理(处分)情况;

(六)其他应归入廉洁档案的有关内容。

四、建档程序

(一)信息填报

由领导干部本人填报本通知附件1至附件4内容,做到如实填报、不得隐瞒。填报完后装袋密封,由领导干部本人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纸质版报送纪委办公室(德怀楼501室),同时拷贝电子版;附件5至附件7由纪委办公室填报。

(二)部门审核

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附件3)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三)监督抽查

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领导干部本人填报的廉洁档案相关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随机抽查。

(四)归档管理

经审核、抽查后,校纪委办公室负责进行统一的归档,由专人保管。

五、建档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档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所属处级干部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及时填报相关信息,确保建档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建档工作相关单位、部门及个人要明确责任,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填报、审核、抽查等工作,密切协作配合。

(三)严格保密纪律。涉及建档工作的有关单位、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将涉及廉洁档案的内容随意外泄。

六、建档管理

(一)实行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领导干部本人要在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送纪委办公室备案。纪委办公室要及时更新,确保建档工作规范完整。

(二)强化日常管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对廉政档案进行查阅和使用时,需经审批,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三)严肃责任追究。领导干部个人必须遵循真实、准确、规范的原则填报廉洁档案相关信息。校纪委办公室畅通监督渠道,严肃开展领导干部廉洁档案抽查,对发现填报信息失真失实、漏报瞒报、弄虚作假、失密泄密等行为,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件主动公开)

 

                中北大学党办                       2018年12月20日印发



附件【附件4:中北大学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中北大学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情况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反映中北大学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中北大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情况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中北大学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封面).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中北大学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7:中北大学领导干部受处理(处分)情况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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